勞保年金領到一半身故 家屬續領必知3問題
符合勞保的老年年金〈簡稱勞保年金〉請領資格的民眾,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有勞保年資者,可以選擇一次領或月領,但2009年1月1日之後參加勞保者,僅能選擇每月請領。不少民眾擔心,選擇月領之後,若不幸身故,這筆錢是不是就領不到了?
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說法,為了保障勞保被保險人家屬〈遺屬〉的基本生活,符合請領條件的遺屬,可以選擇請領老年差額金〈即一次請領老年給付,扣除已領年金總額的差額〉或是遺屬年金。
從上述勞保局的說法來看,或許一般民眾不好理解,以下就透過實例讓民眾進一步釐清,關於遺屬請領方式、請領條件等,3個不可不知的勞保年金請領問題。
參考來源/好險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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